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管理辦法徵意見
   藥企不得通過網絡向個人售藥
   據新華社北京5月28日電(記者 胡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8日就《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這意味著,日益火爆的互聯網食品藥品銷售經營將有章可循。
   管理辦法規定,除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辦理相關證照的經營主體外,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者應當取得食品藥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取得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生產許可或者備案憑證的企業,可以通過互聯網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產品。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不得通過互聯網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藥品。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者不得委托他人從事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
   管理辦法針對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提出了專門要求。其中包括,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對申請進入平臺的食品藥品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查,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或者指定專職管理人員,對發佈的信息進行檢查。
  (原標題:藥企不得通過網絡向個人售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g42mgqk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